戶籍謄本認證

由本人或親人至本所辦理,到場人請攜帶身分證、印章。如本人委託非親人為代理人至本所辦理者,代理人應依《公證法》第76條之規定提出授權書。

應提供之資料:
需要認證之戶籍謄本份數正本(依需求份數再加附1份)。

公證費:
每件中文新台幣(下同)500元整、英文750元。

請勿分批申請,同種文件上,戶政事務所開立之「流水編號」及「開立時間」應一致。

發表者:lawyerths

我是一位臺灣律師 I’m a Taiwan Lawye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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