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的性不是你的性

作者:蔡鴻燊律師

據聞中國因窩家防疫夫妻間屢爆摩擦,許多佳偶變怨偶使得離婚率增,開工就想告別枕邊人,離婚登記處出現人龍。筆者身邊也有許多對即將步入禮堂的新人,因武漢肺炎燒斷了紅毯姻緣,餐廳業者二至四月喜宴幾乎全告吹。

每天都在祈禱不要出現新確診病例之際,突然間某黨黨職人員間疑似婚外情的八卦,卻幾乎快要蓋過武漢肺炎,可謂「疫難見真情」?

名人的痛苦總是成為市井小民的痛快,大抵因為市井小民沒有資力搞婚外情,即便有能力,囿於道德觀感與台灣法律,敢做不敢說的實佔多數,但大多數的人不知道的是亞洲非回教國家中僅剩台灣還有通姦罪,台灣大法官針對此議題亦擬於2020年3月31日(週二)召開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,預計又再起一波討論熱度。

台灣通姦除刑化其實已經討論多年,該論述的都差不多已經論述完畢,其實沒有太多新意,說來說去都是老調重彈,但作為實務工作者,每當碰到當事人諮詢「這個可不可以告?」的時候,都還是會很訝異國人對通姦罪的理解居然認知有限,且無分年齡層,「兩性」教育似乎缺少了對於「通姦罪」的理解,是因為「兩性」教育者在法意識上刻意避過不談「婚外情」?抑或「婚外情」本質上並不是一個兩性議題?

是的,筆者刻意用「兩性」而非「性別」,是因為通姦是「專屬於異性戀」的刑責,筆者擔心的是釋憲若以「平等權」的角度思量,恐怕未來「同性伴侶」之出軌外遇也會入刑化。過去有罰娼不罰嫖改為娼嫖皆罰的案例,就算現在發生本來只罰異性戀出軌不罰同性戀出軌,改為異同皆罰,可能也不用太意外了。

發表者:lawyerths

我是一位臺灣律師 I’m a Taiwan Lawye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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